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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是一段昏暗的威斯敏斯特[1]时期,许多东西都模糊不清。它们聚集得过于稠密,加上岛内滂沱大雨,北海阴暗无光,泰晤士河奔腾汹涌。这种昏暗不只是局部的,它同样也笼罩着非常明朗的炎热的墨西拿[2],在这种昏暗中,人们必须作出判断。至于冷雨的凄寒呢?它抽打在人们脸上并没能消除他们的愚傻,既冲刷不掉蒙蔽,也纠正不了缺点,但这雨象征着大家共同的境况。它的意思也许是说,减少愚傻和消除蒙蔽所需要的东西,总是到处多的是,而且不断地提供给我们——查灵克罗斯[3]的昏黑,佩瑞雷斯广场的灰暗,在那儿,你可以看到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在雨雾中来来往往。在这儿的这条笔直的瓦巴希大街上,则是一片褐色。让人生气的是,这儿往往是一件事情已成定局,恩赐、幸运和机会都已失去,解决的办法才提了出来。

我在南区住的房子是一幢学生公寓。这儿能听到学校里的钟声,夜阑人静时,连校园里小教堂的钟声也能听见。它的狭小的房间里,拥挤得就像中世纪的学舍,每个窗口都有一张张的人脸,每一寸地方都尽其所用。这儿有我的几位买书的学生主顾,而且还有几个朋友。事实上,这儿的人我全认识,因为经营这个公寓的威尔士老人欧文斯,叫我在那间油漆过的所谓“门厅”的鸟窝似的小房间里,传呼电话和分发邮件。我干这活顶替房租。我因为负责分发邮件,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寄信人的地址和明信片的内容;又因为由我按铃叫人来接电话,且又没有隔开的电话间,因而我没办法不听到打电话人的谈话。欧文斯也偷听,他,还有他那当宿舍管家的老处女妹妹。他们那间陈旧的小客厅的门总是敞开着——厨房里的气味盖过了屋子里的所有其他气味——每天晚上,我都要坐在那张柳条摇椅上值两小时的班,从那儿可以看到他们兄妹俩晚饭后的情景。胡桃木的方柱子,到处是浆过的花边饰带,从虫眼得到灵感的刻花玻璃品,一些蕨类植物样子很怪,千姿百态,有的似提琴的颈,有的铺展得很开,一幅幅水果静物画线条都很生硬,护墙板上挂着一轮轮的蓝色盘碟。这一组组的陈设构成了他们室内的总画面——我万万不能忘掉那头用三根链条挂着的玻璃大水牛——他们表现出要在这儿久住下去,忍受一切。他们的房客大多属于暂住性质,因而欧文斯兄妹需要这一类东西为自己建立一个固定的家,使整个屋子充满浓烈的家庭气息。

克莱姆·丹波常来看我。他那位老政客父亲已经去世。克莱姆和他弟弟平分了他的人寿保险金。他弟弟现在是洛伊巡回演出团的踢踏舞演员。克莱姆不肯透露他继承了多少遗产,不知是出于他本人古怪的谨慎,或者为了不暴露隐私,也许是由于迷信。不过他已在大学注册,在心理系,就住在附近。

“你认为给我留下钱的老头子怎么样?”他笑着问道,颇为自己那张大嘴和满口蛀牙感到难为情——像孩提时一样,他仍有着清晰的大眼白,后脑勺的头发仍高高竖起。他不断对我诉说,长得丑陋给他带来的苦恼,为鼻子的难看老是愁眉苦脸。可是他的抱怨诉苦常被自己那爽朗的笑声打断,连忙迅速地伸手扶稳差一点掉落的雪茄烟。他现在有钱了,上衣胸袋里总塞着一排女王牌雪茄。

“过去我对我家的老头子了解不够。我只是一心一意敬爱我母亲。我是说一心一意。我可能还是老样子,可她现在实在太老了。这件事情上我不能再哄骗自己了,特别是读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以后。”

一讲到心理学,他总是哈哈大笑。他说:“我是为了小妞才上大学的。”接着他神色忧郁地说:“现在我有了点钱,所以不妨及时物色。要不我什么都别想搞到,怪都怪我这张鱼儿嘴和丑鼻子。受过教育的女孩子,你可以在她们的心智方面多下点工夫,她们并不指望你在她们身上挥霍过多。”他并不把自己看成是个大学生,倒有点像个付学费的游客。他在法学院的地下室里打牌赌钱,在雷诺俱乐部里打台球,到五十三街的一个赌注登记处去赌马。如果他去听课,在肯特大演讲厅——半圆形的阶梯教室——面对学术上任何常识性笑料,也许是出于自得其乐,他常常会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可是,”他解释说,“那个傻瓜想要推销一点行为主义的破烂货,说什么一切思维活动都得用言语,因此它有一部分必定是在喉咙里和声带上进行的——这就是他所谓的‘受抑制的默说’。因而他们对哑巴的思维活动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弄来几个哑巴,在他们的脖子上装上仪器,然后给他们讲三段论。可是他们想要的资料全从指缝里溜掉了,不用说,因为哑巴是用手语交谈的。于是他们又给哑巴的双手都上了石膏,把它们固定住。哦,就在那家伙说到这儿的时候,我实在忍俊不禁,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于是那傻瓜就叫我离开教室。”说到这儿,克莱姆先是不好意思地一笑,接着便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高兴得满脸通红,但随之又变得闷闷不乐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苦恼,老天爷给他的赐予太短斤缺两了。我再三劝他说,他的想法不对头,他不需要在任何方面装扮弥补。现在正是他偷情猎艳的时候,他的外貌有着刚健的男性气概,尽管有些夸张的地方,比如他蓄的那撮小胡子,还有那套二十二块五角钱买的赌徒们穿的条纹外套——尽管他有钱,但他喜欢分期付款。他说:“别对我讲好听的话,奥吉。你大可不必。”有时候,他会对我摆架子,那神气就像叔父对待年纪差不多的侄儿。他极力想装出中年人的老成。他认定这合那些偏爱有阅历男人的女人口味,可以得到她们的青睐。一位有点憔悴,有点愤世,也有点放荡不羁的叔叔。这就是他想扮演的角色。

“啊,你呢,奥吉?你怎么样?”他问道,“你在这儿鬼混点什么?你的好机会多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的毛病是你老要找个人当你的经理。现在你又跟那个墨西哥人搞在一起。你干吗把一切事情都丢到脑后?”

“什么一切事情?”

“我不知道。不过看你躺在这把柳条摇椅上,胸前抱着一本书,悠闲得很,让大好时光白白地流过,其实你本该有千百桩事情可以做的。”

克莱姆的胃口很大,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应当得到的东西。只要想到他认为自己得不到这些东西时有多伤心,你就知道他的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我知道,他指的是金钱、荣誉以及被你的爱弄得完全不由自主的女人,还有大笔财产。他受到了这千百桩事情的困扰,有时我也如此。他坚持认为我应该有所作为,至少也应该练习一下怎样才能使自己有所作为。他认为我应该专心致志于如何出人头地,不该自甘落后而应奋发向上,独立不羁等等。我对于自己被吸纳入某种比我更强大的东西,心里当然有点不满,我也无从成为一颗独特杰出的星星,吸纳能量,成为世界上一群人心目中光彩夺目的太阳——给他们的不一定是温暖,而只是普卢塔克那种光辉。能出人头地,那当然很好,让人高兴,可是做太阳神的儿子?我连做梦都不敢想。我从来都不妄想超越我自己的素质和体能。总之,每逢克莱姆这样的人规劝我恭维我时,我从不认真听取。我有我自己的顾问班子,倒不是它不会出错,而是它出的错是我担当得起的。

克莱姆跟我谈这类大事倒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不过他来这儿跟我谈天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不是特意来给我打气,或者告诉我吉米·克莱恩的消息,说他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或者是说他兄弟想去百老汇闯天下。他来是因为他正在追一个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一个叫咪咪·维拉斯的姑娘。

咪咪不是大学生,她在埃利斯大街一家学生餐馆里当女招待。我曾以鉴赏的眼光注意过她,也许我较有资格对她作出评价,因为我从未想到要把她搞到手。她皮肤白皙而红润,脸上有一股不顾一切的野性美,两道修长的柳眉用细淡的眉笔画得稍微上翘,宛如眼虫藻的鞭毛,离开天然眉线伸向那紧贴着脸藏在鬈发中几乎难以窥见的白皙耳朵;一张大嘴,表明她有一颗狂野不驯的心;她毫无顾忌,什么都敢说,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妨碍她。她的臀部又长又窄,胸部丰满;她穿一条紧身裙子和套头毛衣;高跟鞋使她腿肚子上的肌肉绷成欲张的弓形;她的步子小,姿势优美;她的笑声狂放,纵情,并且含有批评。她很少能使我回想起同是女招待的锡明顿的威拉。就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威拉那个乡下姑娘——我想当时要是真的有那份缘分,我跟威拉会在一个乡间小镇上幸福美满地过上一辈子。至少我有时候对自己这么说。

咪咪来自洛杉矶。她父亲是个无声电影演员。每当她要发泄对英国人的愤恨时,她总要说起他来。她原本是来芝加哥念书的,可是由于她在格林厅的休息室里有越轨行为,超过了搂脖子亲嘴的范围而被学校开除。她天生是个要被开除的人物。你不用怀疑,只要是越轨的事,她全都干得出来。至于她受处分的事,那是她说露骨的风趣话时爱说的话题。

我心里清楚,克莱姆追求她毫无希望。她的脸色那么红润,不完全是因为身体健康或者自我激动,爱情对这也起着很大作用。事出巧合,她的情人是佩迪拉转给我的一个顾客,名叫胡克·弗雷泽,是政治学专业的研究生助教。此人很难对付,因为他订的那些书不是珍本就是绝版书。尼采的两卷本的《权力意志论》,那是我拼了老命才偷到手的,因为它们放在经济书店关着的书柜里。我还给他弄到过黑格尔的《法的哲学》,还从分界街的共产党书店里搞到了《资本论》的后几卷,赫尔岑[4]的《自传》,以及托克维尔[5]的一些著作。他讨价还价精明极了,就像他讲话一样滴水不漏,简洁异常。大学有他这样的人才实在应该感到高兴。他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一脸聪明,由于勤于思考,过早出现了鱼尾纹,俨然是个年轻的卡尔霍恩[6]似的政治家;蓝眼睛一片明澈,表明其思维一贯严密,额上提前出现的皱纹,酷似的震仪上的曲线。他不是那种让你觉得一定由不同机械原理的部件拼凑成的高个子,虽然他姿势不太精确,但并不笨拙。他住在伯顿大院,那儿极像一座新的基督教堂或妓女收容院,以大学教师的身份,过着做学问的独身生活,单凭这一点就让我羡慕不已,而佩迪拉则对此不以为然,他有吉萨[7]的木乃伊般僵直尖削的鼻子,青灰色的眼窝,狭窄拱起的双肩和背部,还有那踏惯古老石板的有劲的脚步;而且他出生在穷山沟,天性不爱文化,对欧洲文明也不太感兴趣。

总之,胡克·弗雷泽才是咪咪·维拉斯的情人。看见他俩一块儿走在欧文斯公寓的楼梯上,我羡慕极了。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她坚强活泼,口不择言,他气度不凡,可能是克罗马努人[8]的直接后裔——当然也有其当代人的不同之处,包括身心失调在内。他的脾气和他身上的其他方面,和他的沉着甚至高傲都不太相称。他的牙关总是咬得紧紧的,笔挺的鼻子末端会变成一种紧张的怪样。这一定不是遗传的缘故,而是性格的关系。然而,就连不太喜欢他的佩迪拉,也说他是个不可小看的人物。可是,由于他对我们那副傲慢的态度,佩迪拉对他颇为不满。弗雷泽对我比对佩迪拉更高人一等,因为他知道佩迪拉在数理方面是个天才。可是他对我们俩都以“先生”相称,仿佛他是西点军校出身,对待我们就像逗弄有趣的小偷,好像他本人从来没有销过贼赃似的。他常说:“马奇先生,你能不能到闹市区去一趟,从剥削者那里没收一本版本好的《论法的精神》[9]来?那天我在阿耳戈斯书店看到有一本。”听到他那浮华造作的辞藻夹杂着革命术语的话,用变腔的田纳西口音说出,我禁不住会笑出声来。起先,他似乎认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傻瓜,还拿我的脸色开玩笑。“马奇先生,从你那红润的脸色来看,人人会说你一定整天都待在牧场上,而不会想到你是呼吸书店里的空气的。”后来,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比较严肃正经了,还主动借一些共产党和托派的旧报刊给我看——这些资料在他房间里成捆成束地堆着,各种语言的都有,他还收到各种各样的期刊和学报。有一次,他甚至还邀我去听他的讲座,也许因为我是为他供货的廉价货源。他要我给他赊账,所以他总想跟我搞好关系。佩迪拉听说我把书赊账给他,冲我大发雷霆,我还以为他会挥动胳臂,用他那瘦骨伶仃的长手指攥成的拳头揍我一顿哩。他声嘶力竭地朝我大吼“蠢货”和“你这个笨蛋外国佬!”我说我给弗雷泽最多只赊到二十五块钱为止。我这是哄他消火息怒的假话,其实弗雷泽已经欠我近四十元了。“狗屎!我一分钱都不赊给他!这正是他要显出比你强的办法。”曼尼说。可是我没有为他所动。也许我太喜欢给他送几本书去,以便趁机在他房间的那种气氛里待上半小时,听听他的议论了。出于好奇,他订的书我常常同样的偷两本,留一本自己看,因此有些下午我便乏味透顶,头痛难捱了。

我从不因为把这些书扔在一旁不去发奋读它们而责怪自己,因为它们没有在我脑海中留下一丝印象。我听从了佩迪拉的劝告,遇到不顺当的事情时,没有再折磨自己。不管怎么说,反正我还没有专搞哪一行,现在只不过各行各业都试上一试罢了。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克莱姆,咪咪·维拉斯他是无论如何也搞不到手的。

“为什么?”他说,“因为我长得难看?我觉得她不是那种看重相貌的人。她是个骚妞。”

“跟你的相貌无关。她已经有一个男人了。”

“什么,你认为她决不会再要第二个?你呀,就懂得这么多。”

因此,他一直执拗地坚信自己对她的看法,常到我这儿来闲坐。他全身洗刷干净,刚刮了脸,尖长的黑皮鞋油光雪亮,带着忧郁的豪侠风度,甚至把我当作了练习对象,只缺饰带和佩剑,要不就像衰败流亡的斯图亚特王室的侍从了——这是他的一出让人乏味的严肃剧。只有他的后脑勺那簇孩子气的头发,眼白的柔和光泽和发出的哈哈笑声,显示出他的另一副精神面貌。我很高兴有他做伴,不过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所知道的咪咪的一切。这不仅是因为我看到过明信片,不能不听到电话中的交谈,还由于咪咪不在乎泄露隐私。她过的是她毫不讳言的生活。她一打开话匣子,就什么都存不住。弗雷泽有时给她寄张明信片来,说明不能来赴约,她便大发脾气,把明信片一扔,一面扯开钱包,一面怒气冲冲对我说:“我打个电话。”在电话上她对他说:“你这没种的兔崽子,你就不能打电话告诉我你为什么不能来吗?别再跟我胡扯什么要写论文那老一套鬼话了!那天晚上就说要写论文,可你跟那班肥头大耳的傻瓜在五十七街上干什么?他们是些什么人?其中有个英国佬,是个同性恋,我在一英里之外就能认出他来。别对我说我不明白。你那套胡说八道我已经听腻了,你这个假道学!”

我伸开四肢仰坐在摇椅上听着,在她喘息之际,可以听到弗雷泽的声音依然有板有眼地在电话里响着。就在这时,欧文斯那粗壮的手臂伸出来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房客在房间里干什么他从不过问,可是他不喜欢她的满口咒骂传进他的客厅——他正坐在他的皮椅子上嘎吱嘎吱的活像踩着干雪。在近处听,主要的声音是他的喘息声,在远处听,是他身体的挪动声。“你休想活着听到我求你什么,”这是咪咪对弗雷泽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她把听筒砰地一下狠狠地扔到机座上时,那副劲头就像一个音乐家毫无差错地弹完难度极大的强和音后把钢琴盖砰地盖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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