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抹象牙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全本小说网www.qb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比如当年很流行的那个总统慢跑鞋,因为复古的线条以及高昂的价格而深受他们高中同学的追求。
……
其实主要是因为高昂的价格。
毕竟在被统一的校服包裹下,对于心生萌芽,极具想要通过外物,来展现自己价值的学生群体里,鞋子是唯一表达的途径。
当年那个牌子,甚至有一段时间的受欢迎程度超过了某克和某迪。
但其实,这个牌子做得稍微好看一些的鞋型,总共就那么几款,顶多的区别就是体现在不同的颜色上。所以对于既想追求个性,但也不敢太过夸张出格的高中生来讲,可选择的余地很少。
但这一切也架不住他们对流行的追求。
光是靠在扶栏上随意打量过路同学的间隙,董翊江就看到了三双卡其色款的撞鞋,三双酒红色款的撞鞋和五双黑色款的撞鞋。这其中,还有男有女。
这要是放到步入职场后,撞鞋应该会是一件蛮尴尬也蛮忌讳的事情。所以很多人买鞋的时候都会想着尽量不要和认识的人撞到同款。
但在学生时期,就算和别人穿了同款,但只要能拥有就不错了。
董翊江轻笑一声,那个时候的我们啊。
可是……
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马上就到早读了。
但这家伙怎么还没来?
没有办法,董翊江只能先坐回了教室。
回到座位上时,身边同桌宋恺书正在闷头大口地啃煎饼果子。看样子,作业已经在极限挑战下顺利补完了。
“帮我看着点老师。”
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宋恺书说话的声音也含含糊糊的。
17岁时的宋恺书完全还没开窍,几乎不怎么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吃得嘴角泛了一圈辣油,脸蛋像囤满坚果的松鼠,这让董翊江油然感到一阵慈爱。
突然冒出来这样想法,把董翊江自己都吓了一跳。
天地良心,包括后来,他和宋恺书认识十多年了,完全是纯纯的兄弟损友情。
他可不是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