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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则觉得也许以我这样若即若离的态度,隔岸观花,亦可看做灵魂上的冷静对观,没有爱憎缠夹,世事得以通明。比如李碧华论爱玲就有这样难得的意趣。
就这样决定写了。时间虽仓促,但是,我手写我心,也不怕露怯。
然而,事情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简单。爱玲,这个旷世才女,人生亦寂寞如同繁花,初时热闹烘烘,终时花落人散两阑珊。这样的华丽,这样的悲壮,让我不能逼视。写作过程也多次被中断。
所以,今天呈现给大家的,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传记。断断续续,零零散散,不过是我阅读张爱玲其人其文的一丝呓语。我本想远瞻,却被一种巨大的魔力吸引住,贴得近近的——不仅是迷恋,甚至是爱了。爱是一种持久的迷恋。
由此开始,我便进入了一个人的传奇世界。
爱玲给自己的小说起名《传奇》,如她所言是个弗洛伊德式的错误。在这位心理学宗师看来,世上没有笔误或是偶尔说错一个字的事,都是本来心里就是这样想,无意中透露的。所以我想,她心里的自己同样是个传奇。
她有一个传奇显赫的家世,然而终其一生,爱玲没有过多地言及。也许于她,那不过是沁入灵魂里的力量,一种不动声色的奢华。
她的人比她的小说,更像一个传奇。在那样的时代,没有人像爱玲一样敢于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的口号来。然而,在绚烂之后她又能即刻归于平淡,像烟花开过之后留在人心里冰冷的惊艳一样。
还有她的爱情,如此短促,却又如此热烈,两年时间却需要花一生去忘记。
她的死亡也是如此诡异。她安静地躺在那个狭小的公寓里,无人知晓。从韶华极胜到一切尽归尘埃,毫不在意。她对自己竟是这样的淡漠。
她是残忍的。如同高高在上的命运之神,主宰着笔下苍生。她看着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在手心翻覆,却能不动声色,置身度外。
她也是慈悲的。她以俯视的姿态端倪世人,却是冷眼热望,幽暗中有几许明亮的颜色。那种光明是真的光明。与阳光普照下的无知欢愉不同,她对人世间的眷念是透彻真实的。
在阅读她,写她的日子里,我常常和她一样能感觉到“一种惘惘的威胁”。那个时代已经残败了,那个地方也迷失了。历史如同那高悬在树枝上的秋千,荡过来,又荡过去,荡过去,又荡过来。千千万万个透明的精灵欢快地飞舞在沉滞的时间里,吸取着华露,掏空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