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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昭昭小时候最喜欢将它配着白粥吃,一大碗温热的白米粥,几块浓油酱赤的熏鱼,足以唤醒沉睡着的味蕾。
而且小时候熏鱼是大菜,一般只有过年待客的时候才能吃到。
一是这熏鱼处理制作起来破费时,鱼嘛,怎么做都是好吃的,何必又是腌啊又是炸的,做起来又费油,炸个鱼小半瓶油都没了,在物资不丰富的年代,自然是心疼得很。
“她家生意倒好。”沈记对街再往西几家铺面也开着一家食肆,叫清风饭庄,铺面比沈记要大不少。
此时清风饭庄的老板娘乔氏正靠在店门框上,拿着把扇子,吊着个细长眉,身材肥腴,不时地朝沈记那边看上两眼。
今日自家饭庄的生意确实比不上以往,都正准的饭点了,店里的桌子还剩几桌没坐满,她都瞧见之前常来她家的熟客正在沈记吃那劳什子汤包呢。
“嗐,一家小店而已,看她能做到几时?”李婶声音尖细,在边上附和道。
李婶跟她家里那位一起在附近开了家面馆,按理说沈记的生意妨不到她家,但看着沈记一个外来的也不跟他们这些在这条街上的老店家拜拜码头,就直接开店抢生意了,自然是十分不爽。
“你瞧好了吧,今日都不知道能不能做呢?瞧谁进她家去了?”乔氏眯着眼诡秘一笑。
李婶子也伸着头往沈记那看,待看清人,口里喃喃:“那不是赖四么?”
午食时间过后,客流也渐渐少了,堂内也只有稀稀拉拉的几桌客人在用食了。
沈昭昭也终于有时间抽空歇一会儿了。
这时店里一阵嘈杂。
“哎呀,这鱼怎么吃出血来啦?出人命啦!”一尖瘦的男子将筷子一摔捂着嘴,声音尖利,一时间室内的几桌客人都看着他。
阿满见状不对,忙上前询问道:“客人,这是怎么了?可需要帮忙?”
赖四见有人过来问了,就把捂着嘴的手摊开给他看,那手上跟嘴上都沾着红色的好似血迹一般,鲜红的血液从嘴角、指缝慢慢渗出,瞧着怪渗人的。
阿满也没瞧过这场面,也被唬了一跳,忙拿了布巾想给这人止血,“客人,你没事吧?”
赖四接过布巾把手上和嘴上的血迹擦了擦,而后又把沾着血的布巾摔在地上,斜着眼冷冷道:“就是吃你们这鱼吃出来的,叫你们老板出来!”
前面动静闹得那么大,沈昭昭早就听见了,她跨步进来,瞧了瞧闹事的那人,抱着拳紧紧抿着唇,一幅不好惹的样子,嘴角未擦干的血迹让本就瘠瘦的身材看着更加邪气。
她出声问道:“客人,我就是这家店的店主,你找我什么事?”
赖四闻声斜腻她一眼,心中诧异,倒没想到这店主年纪这般小,明明就还是个小姑娘嘛,那这事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