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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包房乘客中最后一个要见的是哈特曼先生。他是个身材高大、红头发的美国人。他经常跟意大利人和男佣人同桌吃饭。
他穿一身花哨的格子外套,粉红衬衫。领带上的别针特别耀眼。他跨进餐车时,嘴里正嚼着什么东西。他那多肉的宽脸膛显得一副粗俗相。他说起话来富有幽默感。
“早安,先生们。”他说,“有何见教?”
“听说杀人案了吧,哈特曼先生?”
“听说过。”
他熟练地用舌头挪了挪嘴里的口香糖。
“我们觉得有必要会会车里的全体旅客。”
“我没问题,办这种事少不了这一手。”
波洛查阅了一下摆在他面前的护照。
“你是赛勒斯·白思曼·哈特曼,美国人,四十一岁,打字机带的流动推销员,是不是?”
“不错,正是敝人。”
“你是从伊斯埕布尔去巴黎的?”
“说对了。”
“有何贵干?”
“做买卖。”
“你常坐头等车吗,哈特曼先生?”
“是的,先生.旅费,公司会开销的。”
他眨了眨眼。
“哈特曼先生,让我们谈谈昨晚的案件吧。”
美国人点了点头。
“关于这个案子你能说些什么?”
“确切地说,一无所知。”